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中新社70年 | 通讯社还能拍电影?******
编者按:
走过70年光辉历程的中国新闻社,在海外新闻文化传播史上创造了许多辉煌业绩,其中有一章是今天已经很少有人了解的电影电视制作。
上世纪50年代到本世纪初,中国新闻社通过南海影业有限公司在海外发行大量自己生产的影视作品,深受欢迎。有许多影片在香港票房长期占据第一位。
本文作者方树勋是中国新闻社电影事业的创始人之一,他生前为我们留下这篇介绍中新社电影电视业务发展状况的文章,虽简略,但珍贵。
1956年,香港华文电影公司的主持人、导演赵一山,希望到内地拍风光纪录片,在当时中侨委的支持下,他们到广东潮汕及海南岛等地,拍名为《月是故乡明》的风光纪录片。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潮汕和海南岛的风光名胜、人民生活的新貌。片中穿插潮剧《陈三五娘》的片段和海南岛黎族、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的歌舞。接着还拍了舞台纪录片《火烧临江楼》。
嗣后,赵一山希望中侨委能继续支持他们的电影事业,提出由于他们人力有限,希中侨委能组织力量拍片,影片由华文电影公司发行,以这样的方式支持他们。经中侨委领导研究后,此事最后主要由中新社负责筹划。
“十八条好汉”白手起家
中新社不是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对中新社来说是新生事物。在电影工作人和器材等方面,是一穷二白。首先是解决干部和器材问题。
1958年,社领导从图片部调出吴岳搞摄影。因为吴岳在泰国时就从事摄影工作,擅长拍摄人像并获得好评。在这基础上,电影摄影较易掌握。另外从社办公室调出谷雷鸣。谷在话剧表演上有一定的基础和才能。还从专稿部文艺组把我调出,主要负责编写剧本。或许是由于我在香港曾参加过电影工作,还同《大公报》《文汇报》一些对电影有兴趣的朋友一起从事过影评工作,和电影界人士有交往,对片场的情况也有些了解的缘故吧!
这几个人调集后,在吴江和谢石基同志的具体领导下,开始做准备工作。吴岳到潮汕拍《诗歌的海洋》,谷雷鸣跟赵一山一起,向他学习导演工作。我到福建采访,准备写反映侨乡新晋江(后改为福建风光)的剧本。
此后陆续调来一些同志,组成电影队。到1962年止,电影队一共18人。因为拍出了不少影片,当时这支队伍被戏称为“十八条好汉”,可能是有点褒义吧!
不计较得失,不追求名利
电影队人数少,都未正式从事过电影拍摄工作,但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特别是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能完成几十部电影的拍摄,的确是奋力拼搏的艰苦历程。
大家对电影这门新鲜的工作有兴趣,有敢于大胆探索追求的勇气。全心全意想把这工作搞好。长年在外,不怕艰苦,不计较得失,不追求名利,在所有的影片上基本没有署上真名。
大家在工作上没有经验,都是一张白纸,但白纸上可以画出各具特色的画面。大家都知道自己的不足,能够虚心刻苦地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实践上逐步总结出经验,从幼稚逐步走向成熟。
风光纪录片+戏曲艺术片
从1958年到1964年,中新社电影队(后改为电影组)共拍摄了二十多部风光纪录片,八部舞台戏曲艺术片。
这个时期拍摄的风光纪录片主要包括:《诗歌的海洋》《故乡行》(福建风光)《美丽的三江》《北京漫游》《万里长城万里长》《芦沟桥畔》《泰山南北》《齐鲁英豪》《西双版纳》《末代皇帝溥仪》《苏州姐妹》《广西风光》《四邑风光》等。
1959年到1963年拍的戏曲艺术片有八部:《西厢记》《丝线姻缘》《胭脂记》《并蒂莲》《云中落绣鞋》《孟丽君》《珍珠塔》《姐妹易嫁》。
上述风光纪录片和戏曲艺术片,向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介绍祖国各地风貌和地方传统戏剧艺术,使关心新中国的观众,增强了向往祖国的信心。
发展壮大写下新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经历“文革”尘封多年的中新社早期电影重见天日。
1978年,在京一些部门,纷纷向中新社借出戏曲片《云中落绣鞋》《珍珠塔》《姐妹易嫁》和一些风光片到单位放映。后来所有的影片都交电影发行公司保存。《云中落绣鞋》《珍珠塔》《姐妹易嫁》等影片,也经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放映。
1978年,中新社建制恢复以后,又成立了电影部,还组建了以吴江为董事长的“南海影业公司”。在电影部和“南海影业公司”的努力下,中断了十多年的中新社电影重新起步。不但拍风光片,还拍摄了由凌子导演的《原野》;凌子风导演的《春桃》;韩兰芳导演的《精变》等受观众欢迎的故事片。
▲1981年,中新社电影部(南海影业公司)导演凌子根据曹禺先生名著《原野》改编的电影投入拍摄。图为曹禺先生与影片男主角杨在葆、女主角刘晓庆。中新社发 金兆龙 摄此外,还开创了和外国及台湾影业人士、港商合作拍片的业务。合作的影片有《龙的精神》《北京故事》《八千里路云和月》《南拳王》等十多部。在欧、美等二十多个国家和港澳地区放映,很受欢迎,颇有影响。
▲图为1987年,凌峰(左一)与中新社伙伴王楠(右二)一起拍摄《八千里路云和月》1985年,中新社电影部扩大为电影声像部,业务大为发展,拍出几十部影视片。
中新社采取与外国及港、台人士合作拍片的方式,同时拍出了多部影视片,使他们进一步认识中国的现实,增强对中国的认同和向往。
社会的发展,世界面貌日新月异,相信中新社的影视会写出新的历史篇章。
作者:方树勋(曾任中新社新闻部副主任、报刊室主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